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市政府各部门:
《义乌市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(2018-2020年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12月6日
义乌市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(2018-2020年)
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,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(2018-2020年)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18〕34号)和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(2018-2020年)的通知》(金政办发〔2018〕72号)的决策部署,结合义乌实际,特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工作目标
(一)总量规模更大。全市新增小微企业6万家以上(市场监管局牵头);“规下”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.5%以上(经信委牵头)。
(二)产业结构更优。推动新经济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不断涌现,新增信息、环保、健康、旅游、时尚、金融、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重点产业(以下简称“八大产业”)小微企业1.3万家以上(市场监管局牵头)。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45家,关停整治“低散乱”企业(作坊)4000家(经信委牵头)。
(三)主体质量更好。全市引导支持4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,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80%(市场监管局牵头);新增“规下”升“规上”工业小微企业160家(经信委牵头);“限下”升“限上”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119家(商务局牵头);新增股份公司54家、“新三板”挂牌小微企业4家,推动40家优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(金融办牵头)。
(四)创新动力更足。全市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375家、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以上,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.5%,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%(科技局牵头)。新产品产值率达35%(经信委牵头)。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5万件以上,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总量达到300项以上,推动企业主导制定“浙江制造”标准20个以上,支持5家以上小微企业成为省级以上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单位(市场监管局牵头)。
(五)外贸拓展更快。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,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,提升国际竞争力,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企业600家,新增有外贸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300家(商务局牵头),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240件以上(市场监管局牵头)。
(六)营商环境更佳。建成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0个以上(科技局牵头);新增小微企业园(基地)50个以上,总量达到50个,新建标准厂房超过80万平方米(经信委牵头);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仪器1100台次、开放实验室服务3200批次(市场监管局、科技局牵头);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、户数、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,新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3家(义乌银监办牵头);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80亿元(人行义乌支行牵头);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%(税务局牵头)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实施小微企业主体提质行动。持续深化“个转企、小升规、规改股、股上市”工作,建立市场主体升级的常态化、规范化和长效化工作机制。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,支持培育重点领域的创新型、成长型小微企业争做“小型巨人”、“单打冠军”和“隐形冠军”,走“专精特新”之路。加强企业股改培训与服务对接,引导优质企业实施股改,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、新三板、证券交易所等上市挂牌。(责任单位:市场监管局、金融办、经信委、科技局、商务局)
(二)实施小微企业集聚集约发展行动。鼓励开发区、高新区、产业聚集区等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和科技企业孵化器,供小微企业进行生产、研发、设计、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。按照“1+10+2+1+X”产业体系定位,实施好小微企业园建设“十百千万”工程,鼓励多元投资的建设模式,切实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和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。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镇街工业功能区、特色小镇、小微创业园集聚,完善技术、电子商务、信息、物流、检测等服务平台,形成集群规模化、集约化优势。(责任单位:经信委、科技局、发改委、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、陆港口岸局、开发区、高新区)
(三)实施小微企业产业转型行动。引导并推动小微企业聚焦“专精特新”的发展方向,重视技术提升,改善工艺装备,加强基础管理,成为产品质量可靠、附加值高、节能环保、安全生产的先进制造企业。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小微企业改造提升,重点围绕饰品、服装、袜业、纺织、拉链、箱包、化妆品、工艺品、日用品、印刷包装等10个制造行业,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。全面实施“低散乱”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,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对能源消耗、污染物排放、产品质量、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产能,按法定程序以停产、停业、关闭或取缔等方式坚决淘汰,倒逼转型升级。推进农村加工业整治规范提升,引导优质小微企业入园发展,培育发展现代种养业、农产品精深加工、田园综合体、高端农业休闲观光等绿色产业,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。(责任单位:经信委、发改委、市场监管局、农林局、环保局、安监局)
(四)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行动。支持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,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智慧物流等新技术和新业态,支持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发展。加大对小微企业前沿性、关键性、基础性和共性问题、技术难题的研究解决,探索实施重大项目,提升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。利用科技创新综合评价,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新投入,鼓励小微企业运用创新券等创新资源做强做大。支持小微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和技术中心,开展产学研合作,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。支持小微企业参加产业联盟、技术联盟、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,共同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。(责任单位:科技局、经信委、市场监管局)
(五)实施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。鼓励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、质量成本管理、质量管理体系升级,鼓励引领小微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,开展对标达标活动。支持引导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着名品牌,支持小微企业创建商标示范企业、专利示范企业,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,加大小微企业“品字标”品牌培育力度,振兴发展“老字号”企业。支持引导小微企业加强产品创意设计,以新产品新服务满足需求,通过新颖化抢占市场先机。(责任单位:市场监管局、科技局、商务局)
(六)实施小微企业外向发展行动。积极培育外贸经营主体,推进外贸企业证照通办,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。引导外贸小微企业利用国内外专业展会开拓市场。鼓励企业申请境外专利、注册境外商标。鼓励外贸小微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,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,拓展跨境电商企业实训基地,组织跨境电商相关培训,引导小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。(责任单位: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、旅展委)
(七)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支持行动。全面落实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规定的各项融资创新政策,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社区银行、小微专营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,建立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机制。推动创新创业金融债券、“双创”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,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。加快发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,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。创新小微企业用款还款方式,推广无还本续贷类、随借随还循环类和中长期流动资金类贷款产品,有效解决贷款资金期限错配等问题。(责任单位:金融办、财政局、经信委、科技局、义乌银监办、人行义乌支行)
(八)实施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。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,深入实施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大力推进“一窗受理、一网办理、一支队伍代办、一个平台监管”等改革措施,不断降低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。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、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、“信用义乌”平台等,形成统一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网络,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制度、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形成以信用归集共享为基础,以信息公示为手段,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。全面落实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规定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,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。(责任单位:编办、行政服务中心、金融办、数管中心、市场监管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、发改委)
(九)实施小微企业引才聚才行动。完善小微企业人才扶持机制,对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,给予其落户、子女入学、家属就业、住房保障等方面支持。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、成果或技术离岗创办小微企业的,与单位签订离岗协议,明确离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、社会保险、科研成果归属、收益分配等事项后,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,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。支持小微企业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。(责任单位:人社局)
(十)实施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行动。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积极推动建立社会众扶机制,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大赛、专家指导、法律宣传、政策宣讲、企业培训、质量提升、融资对接等服务,助推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。引导和激励省、市科技创新平台向小微企业开放仪器设备使用、检验检测、知识产权、数据分析、创业培训、风险投资等服务。加快检验检测平台建设,加大面向小微企业的实验室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力度。充分发挥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、律师协会等社会中介力量和专业服务的作用,建立专业化服务联盟,帮助小微企业规范管理、维护权益、盘活资产、整合资源等。(责任单位:经信委、科技局、市场监管局、财政局、司法局)
三、工作要求
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、督促推进作用,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,形成工作合力,全面推进三年计划各项工作任务。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,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在融资支持、财税优惠、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扶持举措,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确保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”顺利实施。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,积极宣传各项政策措施,总结推广小微企业成长范例,带动更多企业提升发展。